2022年涉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和招生办法
1.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划片、限定条件、均衡生源、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2.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招收对口小学内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
(一)主城区幼儿园、小学(含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寨上小学、北岗小学)和初中
1.幼儿园:8月16日-8月24日
2.小学:8月18日-8月22日
3.初中:8月19日-8月23日
(二)乡镇幼儿园、小学和主城区以外初中自行安排。
4.报名条件
(一)主城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1.户籍(A类)
A1(幼儿园):户籍在城里村、滩里村、下清凉村、西岗村的适龄幼儿。
A2(小学):户籍在城里村、南关村、北关村、上清凉村、下清凉村、滩里村、西岗村的适龄儿童。
A3(初中):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小六毕业生。
2.住房(B类)
父母在主城区购房且已居住。
3.经商(C类)
(各类证件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乡镇幼儿园、小学和主城区以外初中
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5.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主城区公办幼儿园
(1)教体局直属公办幼儿园【一幼、二幼、三幼、四幼、五幼、六幼(原二实小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符合A1或B类条件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均可在网上填报信息,按流程录取。
第一步(家长):关注平台。家长微信搜索“涉县招生”,开学前不得取消关注。
第二步(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幼儿园反馈结果及时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未在网上报名的幼儿不予录取。除对口村招生外,对口两个以上幼儿园的区域可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三步(学校及家长):证件审验。幼儿园对报名存疑证件发送现场验证通知;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凭报名号,携带报名材料到申报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幼儿园将会同户籍管理、不动产管理、房产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查入学资格,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并将存疑材料报教体局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推送信息告知家长。
第四步(幼儿园):录取流程。
第一批次: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招收对口村户籍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父母在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已居住,且填报第一志愿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志愿幼儿园计划学位数,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学位数,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幼儿进入第二志愿录取流程。
第三批次:学位已满的幼儿园不再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填报该园为第二志愿的幼儿直接进入第四批次。学位未满的幼儿园招收父母在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已居住,且第二志愿填报本园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二志愿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超过剩余学位数,采取第二轮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适龄幼儿进入第四批次。
第四批次:学位未满的幼儿园,招收父母在主城区购房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电话登记信息。
第一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四批次仍未招满,可招收本园招生区域内符合C类条件的幼儿,具体报名方式、录取方式,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届时将通过幼儿园招生平台发布公告。
第五步(家长):录取通知。根据系统推送的通知,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
(2)教体局直属小学附属园
招收符合本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注意事项:
①2022年,局直属幼儿园不再采取抢号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幼儿园按流程录取。
②城里村、滩里村、西岗村、下清凉村户籍的幼儿,也需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一批次网上录取对口村户籍的幼儿,剩余学位的录取方式及流程与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五幼儿园相同。
③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第一志愿幼儿,若第一志愿招满,将不再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
2.乡镇公办幼儿园
招收本乡镇范围内适龄幼儿。家长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名登记。
3.民办幼儿园
乡镇民办幼儿园自主招收本乡镇招生区域内适龄幼儿,不得跨区域招生;主城区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自主招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初中
1.主城区小学、初中
除寨上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和北岗小学采取现场报名外,其余主城区小学和初中均采取网上报名。
第一步(家长):关注平台。家长微信搜索“涉县招生”,开学前不得取消关注。
第二步(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及时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
小学报名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招收符合A2和B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有空缺学位的小学,招收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已具备交房条件(提供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证明)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城区周边小学就读;本批次招满,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报名。
第三批次:仍有空缺学位的情况下,第一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C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本校和上清凉小学招生区域内符合C类条件的适龄儿童;龙南小学招收本校和新北关小学、龙北小学招生区域内符合C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城区周边小学就读。
初中报名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招收对口小学中符合A3条件和B类条件的小六毕业生。
第二批次:有空缺学位的初中,招收对口小学中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已具备交房条件(提供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证明)的小六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未被摇中的小六毕业生,调剂到城区周边初中就读。若本批次招满,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报名。
第三批次:仍有空缺学位的初中,招收对口小学中符合C类条件的小六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取随机摇号予以录取;凡未被摇中的小六毕业生,调剂到城区周边初中就读。
第三步(学校及家长):存疑验证。学校对报名存疑证件发送现场验证通知;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凭报名号,携带报名材料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学校将会同户籍管理、不动产管理、房产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查入学资格,必要时进行入户、入店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推送信息告知家长。
第四步(学校):网上确认。报名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完成网上操作。
第五步(家长):录取通知。根据系统推送的通知,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
注意事项:
①县外来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户口本、父母双方在涉县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先到居住地附近尚有学位的小学现场报名,然后由就读学校汇总后统一到教育科审核。
②县外小学毕业,父母来涉主城区经商的,家长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店铺照片、居住证明、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等到教体局教育科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安排到尚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③县外小学毕业,返涉就读初中,系城关派出所户口的,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到教体局教育科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安排到尚有空缺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县内其他派出所户口的,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当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
④符合主城区小学入学条件,有午托需求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南岗小学)、寨上小学或具备午托条件的农村小学就读,并按政策享受免费营养餐;小学毕业后凭教育科审核的有效证明可返回城区初中就读。
2.乡镇小学、主城区以外初中
招收对口区域的适龄儿童、小六毕业生。家长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登记。